婚前理财产品婚后到期。
法律解析:1,理财产品孳息的归属,根据“一方有无出资”的原则,天然孳息有另一方出资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自然孳息的另一方不作任何贡献的,应当归个人所有。合法孳息,如债券利息、储蓄等,不需要对方支付,应归个人所有;一方不出资的,租金归个人所有。
2.投资收益的归属,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生产经营所得”应归夫妻双方所有。所以根据法律规定,投资收益应该归夫妻双方所有。这里的投资收益不包括增值收益。
3.增值的归属仍以“是否有一方出资”为原则。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玩等财产,因另一方付出的材料、劳务等已部分升值的,如装修房屋使房屋增值的,增值部分应归夫妻双方所有。但如果上述房产只是由于通货膨胀或市场情况变化而增值,增值部分应归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对同一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第1065条男女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自己所有,归全部或者部分所有,归部分所有。该协议应为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另一方知道该约定的,应当以夫妻的个人财产用于清偿夫妻所欠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