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福知识产权法院

我不认为这次事件中商家和夫妻之间有任何错误。商家没有通过虚假标价故意欺骗消费者,夫妻也没有恶意刷单。双方只是在资源信息上不对等。法院判决后,双方也达成共识,解除双方订立的网购合同,商家也向消费者支付500元赔偿金。

相关法律。根据我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价格欺诈行为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此次事件中,商家是由于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商家没有做好监督管理,导致交易价格流向市场。商家存在一定的过错,但不构成故意虚假标价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商家的行为不能成为消费者刷单的理由。消费者在此次事件中没有任何过错。消费者的行为属于正常的买卖行为,但该行为可能损害商家的利益。所以总体来说,消费者取消订单不会损害自身利益,也保护了商家的利益,所以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处理方法。事实上,用虚假价格标签欺骗消费者的情况并不少见。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一定要货比三家,仔细分析判断商家广告的内容,遇到不符合常识的打折促销,尽量不要购买或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