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投资如何记账?
1.公司收到股东现金投资款时,借:银行存款和贷款:实收资本;
2.投资金额超过认缴注册资本时,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3.投资人投入该款项后,但在公司验资前,该款项计入其他应付款,验资后转为实收资本,借自:其他应付款-XX投资人,借自:实收资本。
股东投入资本的核算方法如下:
1.投资者以现金投入资本的,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银行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银行的金额超过其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计入资本公积;
2.如果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进行投资,一般这些非现金资产需要按照股东确认的评估值进行评估和入账。借: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项目,贷:实收资本。
股东投入资金记账注意事项如下:
1.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应当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实际收到或存入企业银行的金额超过其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计入资本公积;
2.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应当按照投资者确认的价值计入实收资本。投资者首次股票发行接受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该无形资产在投资者的账面价值入账;
3.投资者投入的外币,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按照收到出资当日的汇率折算;合同约定汇率的,应当折算为合同约定的汇率,不同汇率造成的折算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综上所述,以上是记录股东投入资本的一般过程。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记录股东投入的资本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科目,记录正确的会计分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资产和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