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个人抵押贷款和公司贷款

办理个人企业贷款的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产业和产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的小企业;

2.企业在各类商业银行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持有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的贷款卡并通过正常年检;

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基础和经营场所,经营合法,产品有市场和效益;

5.具有履行合同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归类为正常或非金融因素;

6.经营者或者实际控制人有3年以上从业经历,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7.企业经营稳健,成立期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销售收入增长和毛利连续两年为正;

8、符合建立小企业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

9.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和银行相关规定;

10.在申请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符合要求后,即可准备资料,向银行机构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