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始终以“带好队伍”为重点,坚定不移地开展“人才兴税”,旨在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税务公职律师队伍,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为精准执法提供法律人才保障。酒泉税务系统把“三师”作为年轻干部学习能力的试金石,不断加强组织指导,完善考核机制,拓展培训载体。
我们继续鼓励各级年轻干部参加“三司”考试。“三师”人才91人,占全市税务系统干部总数的10.15%,其中注册会计师6人,税务师62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23人,有力地为人才梯队和人才兴税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充分发挥税务公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的作用,酒泉市税务局制定下发了《公职律师使用办法》,依托公职律师工作室,成立了酒泉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工作室(税务纠纷咨询调解中心)。
建设“五优”公职律师队伍,加强职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同时,继续加强公职律师职业能力培训,推动公职律师理论能力深入发展,进一步细化和物化公职律师职业管理激励措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全面开展公职律师日常管理、培训和使用工作。
在深化“税+检”合作机制建设方面,聘请了2名公职律师担任“检察官助理”。酒泉市税务局借助高校在财税法方面的学科优势和人才培养优势,与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协议。
拟定研究课题,进行人员交流,探讨财税法领域的相关课题。税务机关为高校提供实践教学基地,接受财税法专业学生实习,开展社会实践、研究等活动。法学院设立了税务干部培训基地,为公职律师和相关业务人员提供财税法学理论的培训和指导,形成了税务部门与科研机构的良性互动格局。聘请了该校财税法学专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涉税纠纷协商调解中心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指导,切实提高调解协商的质量和效率,不断加强法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税收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