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制衡对代理成本影响的理论分析

在分析股权制衡对代理成本的影响之前,我们引入“代理状态”的概念,根据代理人是否由控股股东(包括相对控股股东)派出,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弱代理状态,即代理人来自控股股东内部;二是半强代理状态,即代理人由控股股东间接派出,代理人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三是强代理状态,代理人不是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派出的,而是经理市场等竞争机制的结果。显然,代理地位是决定代理成本的重要因素,而代理地位是由反映股东之间制衡关系的股权制衡程度决定的。股权制衡度主要反映了企业大股东之间的制衡程度。它是指少数大股东分享控制权,通过内部牵制,使任何一个大股东都无法单独控制企业的决策,从而达到相互监督、抑制掠夺的效果。在股权制衡度较低的股权结构中,企业一般处于弱代理状态,大股东对经理层的监督几乎不受任何股东的干涉,因此监督更有效,代理成本更低。但是,随着股权制衡的逐步完善,其他大股东逐渐开始干预大股东的行为,弱代理状态逐渐向半强状态转变。为了协调大股东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他们必须付出代价。在股东能力一定的前提下,他们投资管理人员的监督。当企业的股权制衡度较高时,大股东的决策权会势均力敌,代理状态也会转变为强势状态。这种股权结构确实对抑制大股东对其他股东的掠夺有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忽视了对管理者的监督,更容易形成这种股权结构下管理者的超级控制,造成代理成本不断上升。因此,假设股权制衡度与代理成本正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