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和我丈夫的离婚财产。
谁提出离婚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分的财产是不是婚内财产,尤其是你手里有没有证据。所谓夫妻* *共有财产,即工资和奖金(你的收入和他的收入都是你的,也就是说,即使他不工作,你一个人工作,你也赚他一半的钱)、生产经营所得(你或他在经营中赚的所有钱)、知识产权所得、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归属于* * *。也就是说,从你描述的信息来看,如果新盖的房子是你领证后盖的,写谁的名字都无所谓,都是你们夫妻的财产。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他对你有家暴,那就该每个人平分了。另外,他虽然拿了家里所有的政府补贴,但是如果他存起来不花,婚后也算是他的财产,是夫妻一样的财产。你现在能做的就是取证,证明你家有多少动产和不动产,有多少是你结婚后赚的?这基本上是夫妻财产相同。如果你们两个都可以协商,他干净的离家出走是没问题的,不用管法律,但是如果他不愿意给你,你就要打官司,所以一切都要有证据。要想多加分,必须证明他在婚姻上犯了重大错误。比如你说他打了你,你必须有家暴的证据。这方面取证非常困难。你随便去医院是没用的。你只能在他打了你之后及时报警去医院检查。这样的证据只能被法院采纳。另外,你女儿和你现在的老公没有血缘关系,我觉得他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他没有抚养你女儿的义务,所以当初你不可能让他帮你抚养孩子。现在离婚会让法官对你印象不好,尽量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