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名与法律上的签名的区别
署名一般是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即作者的署名权,作者的署名是著作权的明示。而签名是对法律行为的一种确认。
法律分析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需要签名的情况,也要认真对待签名。虽然我们有时候也可以签其他名字,比如别人的名字,但是要注意的是,名字的主人一定要经过授权,否则行为就涉嫌“伪造”。虽然合同的效力并不总是取决于是否与身份证上的名字相符,但签字人一定要认真对待,不能损害他人利益,比如签别人的名字和假名。法院有规定,签名至少要有完整的姓氏和清晰的字迹,只有“行”或“钩”是不够的。在其他情况下,如警方和官方机构的要求,应签署官方认证名称。比如欠条上的签名承认自己借了钱,简单来说就是具有变更和消灭法律行为的意义。署名排列的决定主要是指几部作品中作者的名字如何排列,由作者协商决定。排名顺序的不同,往往对我影响很大。一般来说,排名往往能得到人们的高度评价。比如在评定职称时,有的单位只承认排名第一的作者可以作为作品的结果参加职称评定。签名的决定权,就是选择他的真实姓名、笔名、别名或笔名的决定权。署名方式的选择往往体现了作者对公开或隐瞒身份的选择及相应程度。签真名或笔名,就是公开自己的身份;其他一些很少有人知道或不知道的名字,往往被部分或全部掩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字、盖章或按指印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以书面形式这样做,但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则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