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员工防护的进口防疫材料可以快速处理。
对捐赠的进口疫情防控物资,海关在办结手续前予以放行,并由专门窗口、岗位、专人负责指导境内外捐赠人和慈善机构办理捐赠业务、全国通关一体化申报、对接口岸海关等便捷方式,方便企业办理捐赠申报手续。用于防疫和治疗的捐赠物资,海关应当先放行,再办理减免税手续。建立捐赠人、受赠人、报关单位、一线口岸海关单位的专门、专用联系渠道,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实现进口防疫物资“零延误”验放。据了解,云浮海关已协助市内相关单位进口口罩22.9万只及多批其他防疫物资,其中新兴县相关单位进口口罩65438万余只。新兴企业如需进口相关防疫物资用于员工防护,可得到快速处理。
延长所有税票的缴纳期限,免收滞纳金,税票缴纳期限在2月10之前的,延长缴纳期限至广东省复工之日后15天;5438年6月+10月申报的合并纳税申报表,缴纳期限统一延长至2月24日。缴纳期在企业复工前的税票,免征滞纳金。对因疫情发生经营困难的企业,在缴纳期限后3个月内能够补税的,经企业申请,海关批准,免征滞纳金。企业如果有合格的进口原料,可以得到相应的减免。
此外,云浮海关还支持企业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担保放行”等通关模式,大力推进“两步准入”、“双轮驱动”改革,缩短申报准备、通关放行时间;进一步推广代收税款、关税保证保险等网上担保方式和电子缴税;推广“互联网加海关”、“单一窗口”等网上方式,方便企业网上办理行政审批、检疫审批等手续,逐步实现海关业务“零见面”模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知识产权出口优势企业,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强口岸疫情防控宣传和法律服务,开展“疫情防控与法治”专项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增强法治意识,支持依法防控疫情。
目前,云浮海关已指定专人值守,设立24小时咨询电话,随时接受企业咨询,协调帮助企业顺利通关和办理相关手续,切实将这些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