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信息素养包括什么?

在我国,根据国内教育的实际情况,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主要针对以下五个方面。

(1)热爱生活,有获取新信息的意愿,能从生活实践中积极寻求和探索新信息。

(2)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够对所获得的信息进行自由的辨别和分析,并做出正确的评价。

(3)可以灵活控制信息,掌握选择和拒绝信息的技巧。

(4)能够有效地利用信息,表达个人的思想和想法,并愿意与他人分享不同的观点或信息。

(5)无论面对什么情况,都能自信地利用各种信息解决问题,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

65438-0998年,美国图书馆协会和教育与传播协会制定了9项学生学习的信息素养标准,并总结了信息素养的具体内容。

标准1:具备信息素养的学生能够有效、高效地获取信息。

标准二:具有信息素养的学生能够熟练地、批判性地评价信息。

标准三:具备信息素养的学生能够准确地、创造性地使用信息。

标准四:作为一个独立的学习者,学生具备信息素养,能够探索与个人兴趣相关的信息。

标准五:作为一个独立的学习者,学生具备信息素养,能够欣赏创造性表达信息的作品和其他内容。

标准六:学生作为自主学习者,具备信息素养,具备在信息查询和知识创新方面精益求精的能力。

标准7:对学习共同体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的学生具备信息素养,能够理解信息对民主社会的重要性。

标准8:对学习共同体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的学生具备信息素养,能够进行与信息和信息技术相关的道德行为。

标准9:对学习共同体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的学生具备信息素养,能够积极参与集体活动,探索和创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