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信托业务类型

根据信托财产的标的物,可分为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知识产权信托和其他财产权利信托。

(1)动产信托是指公司设立的信托,将动产出售给特定或非特定买受人,或者在出售前出租给买受人。动产信托的主要类型是运输信托(如火车、飞机、轮船等。)和机械设备信托公司。

(二)房地产信托,是指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的管理、开发、投资、转让和销售为主要内容,受具有房地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委托的信托业务。房地产信托的主要类型有房地产信托、土地使用权信托和其他房地产信托。

(3)知识产权信托,是指公司接受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委托,管理和运用这些产权的信托业务。

(4)国有资产信托,是指公司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在国有企业清产核资、量化的前提下,代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行使国有资产经营权而设立的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