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度认同的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如下: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转让、捐赠、并购,或者通过五年以上独家许可,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当年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R&D人员占当年企业职工总数的65,438+00%以上。3.企业为获取科学技术新知识(不含人文社会科学),创造性地应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者实质性地改进技术和产品(服务),持续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近一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4.产品(服务)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技术领域(八个领域)的范围。5、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额和总资产增长等指标符合《工作指南》要求。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