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因安全事故失信被联合惩戒有什么影响?

一是严重损害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包括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

二是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正常社会秩序的行为,包括偷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拖欠工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等。

第三,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管理秩序。

四是拒绝履行国防义务,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通过信用信息的公示和共享,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惩戒机制,突破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和衔接,为公共信用信息的统一归集、共享和公示奠定坚实基础,形成政府部门协调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