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的含义
竞业禁止的含义如下:
1.竞业禁止是指劳动者为避免侵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依法决定或者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安排其在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者任职,也不得安排其与原单位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据知情人透露,这是对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合理限制,目的是促使劳动者诚实,为用人单位尽力;
2.竞业禁止通常也被称为保密条款。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有义务保守用人单位秘密的合同条款,包括对保密内容、范围、期限和措施的约定。保密条款往往与竞业禁止条款密切相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