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强制许可费裁决的具体程序。
对于请求裁定专利强制许可费的具体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对请求裁定强制许可费的请求进行审查和裁定。那么请求裁定专利强制许可费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呢?请求裁定专利强制许可费的具体程序如果您需要专业的专利服务,八戒知识产权将助您一臂之力!八戒的知识产权业务发展迅速,专注于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八戒的知识产权专利申请和专利转让代理服务得到业界认可。如需专利转让、专利申请交易,请尽快咨询八戒知识产权客服。请求授予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的具体程序(1)请求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并在请求之日起65,438+0个月内缴纳授予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请求费;逾期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2)国家知识产权局应根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将请求书副本发送给对方,对方应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逾期未答复的,不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定;强制许可费裁决期间,双方可以提交书面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听取双方的口头意见;(3)申索人可随时撤回其裁定请求。如果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定之前撤回其裁决请求,裁决程序应当终止;(四)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强制许可费的决定,并将强制许可费的决定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五)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强制许可费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