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科技创新的国家政策

支持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200万元和654.3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认定的省级产业创新联合体、专业研究所(公司),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于新认定的省市级企业和学校联合创新中心,分别为...

2.

支持科技孵化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支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建设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为服务平台购置新的通用和基础仪器设备。...

3.

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担技术交易、成果转化、项目咨询代理、知识产权代理等科技服务,并根据目标绩效评价对其年度运行费用给予财政补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表...

4.

奖励制度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加大企业专利申请和R&D投资认定力度,支持企业按规定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65438+万元。

摘要:我国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和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

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一条鼓励港澳地区高校、科研机构承担省级科技项目。政策内容:省级科技项目对港澳开放,支持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牵头或自主申报省级科技项目。建立港澳地区省级财政科研经费跨境使用机制,允许项目经费直接拨付给港澳地区牵头或参与单位。完善符合港澳实际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机制,确保经费高效规范使用。建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省级科技行政部门凭项目文件和项目合同到税务部门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完成后立即到相关银行办理拨付手续。港澳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人民币银行账户,港澳银行收取的管理费可从科研经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