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用科研经费

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一是科研经费用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专款专用,不准挪作他用;

二是开支范围以项目任务书预算为准,不会在预算外开支。如遇特殊情况,需提供书面申请,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支出;

三、科研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将收回;

四、资金的具体使用流程:

1.仪器设备购置:填写《科研用试剂(仪器设备)申请表》(从医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报科研办公室审批。符合统一采购标准的仪器设备,必须通过政府统一采购程序采购,即填写政府采购申请表(财政部门领取)?提供技术参数和报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所有项目必须按规定标准在西城区指定供应商处询价采购)?科研部门负责人批准?主管院长批准?财务部的头头批准?上报上级财务部门审批(周期大概是1-2个月)?批准购买?携带本人《科研项目支出书》办理支出手续?办理仪器设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出入库手续?财务部结算;

2.材料:包括实验室试剂、研究药物、一次性耗材、必要的办公用品等。,填写《科研用试剂(仪器设备)申请表》提交科研办公室审批,资金结算时提供所购物资明细;

3.检验化验加工费:检验化验加工费在医院发生的,填写《科研项目医院经费转移申请表》(从医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报科研科审批;检验和化验处理费用在院外发生的,双方签订的检验和化验处理协议应报科研部审批;

4.差旅费:参加与人员培训和研究密切相关的培训和学术会议,包括培训费、会议注册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培训和学术会议的正式通知必须提交科研办公室审批;

5.会议费:根据项目研究需要召开的项目协调会、专家论证会等相关费用须提前报科研办审批;

6.档案/出版物/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包括文献查新、非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版面费、课题必要的通讯费、专业书籍等。,并提供查新报告原件/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购书目录等附件材料;

7.劳务费:预算不超过经费总额的10%,经费结算时提供支付明细,包括姓名、工资号(身份证号)、承担的研究内容、金额及个人签名,800元以上现金照章纳税;

8.咨询费:资金结算时,提供支付明细,包括专家姓名、身份证号、咨询内容概要、金额、个人签名。800元以上的现金照章纳税;

9.管理费:根据预算计提资金,转入医院专用账户;

10.所有经费结清时,必须携带科研项目支出书和原始凭证复印件(A4纸)办理支出手续。完成后,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和负责人签字。

动词 (verb的缩写)财务条例(适用于所有支出项目)

1,金额不足1000元的,可以现金支付后报销,金额超过1000元的,必须以支票、汇款等非现金形式支付。支票必须提交科研处审批,汇款必须提供收款人的户名、开户行、账号。汇款每周办理1次,手续费由项目资金支付。

2.开具应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的发票,错别字、漏字等名目不予报销;

3.前一年3月1之前开具的票据,当年可以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4.议案审批流程:每周一、三办理审批业务,研究室审批?主管院长批准?财务部主任审批。

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支出,科研部门不予批准,财务部门不予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