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案件的诉讼费怎么收?

一般房屋权属确认案件的诉讼费为50至100元,当然这只是针对权属确认纠纷不属于房产纠纷的案件。如果纠纷的起因是双方都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此时属于财产纠纷,需要确定房屋的市场价值,再计算具体要支付的诉讼费。

一、房屋权属案件的诉讼费如何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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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分为三类:一类是支付的诉讼;二是确认之诉;三是变更之诉。虽然也有确认的诉讼,但是因为要支付侵权赔偿金,所以《诉讼费支付办法》专门规定了,是涉及财产的案件,按照标的金额收取诉讼费。但在房屋所有权仅确认的情况下,不应该是涉及财产给付的财产案件。

依据是:《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

(2)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案500元缴纳1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再追加赔付;超过5万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按。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

2.财产权属确认、财产分割的,按照标的额收取诉讼费。

房屋权属纠纷一般是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和标的大小计算的诉讼费。按照规定,权属诉讼只能按件收费,但有些当事人以权属为由少交诉讼费,所以很多法院都是按照标的物价值的比例收费。

二、房屋权属证明

1,办理不动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人(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区房管局填写不动产登记核准申请书,提供登记所需资料;区房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测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所有资料一式两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权利人* * *人数按* *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核并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委托区房管局向申请人发放权属证书)。

2、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人(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区房管局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并提供所需资料;区房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地产交易所进行复核;经市房地产交易所审核,各方当事人到场,办理交易手续,缴纳规定的税费,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核准并填写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市房地产交易所向申请人(人)颁发权属证书。

3、办理房地产租赁登记。申请人(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区房管局填写租赁登记申请书,并提供所需资料;区房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地产交易所审批,填写租赁证,委托区房管局向申请人(人)发放租赁证。

4.办理军队和涉外不动产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申请人(人)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填写不动产登记审批申请书,并提供所需资料。登记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勘测测量,绘制平面图,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给产权单位(人)。

5、办理军队、涉外房地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人(人)到市房地产交易所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审批单》并提供所需资料。交易所审查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调查。当事人共同办理交易手续,缴纳规定的税费,报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审批,填写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市房地产交易所向申请人(人)颁发权属证书。

6、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军队、涉外房地产租赁登记。申请人(人)到市房地产交易所填写《商品房预售登记申请书》或《租赁登记申请书》,并提供所需资料。交易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租赁许可证》并发送给申请人(人)。

房子、土地、知识产权都需要确权。如果对权属有争议,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为了节省纠纷解决的时间,最好在提起诉讼前确定具体要缴纳的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