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如何出资?
1,货币
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公司的成立必然需要一定的资金来支付公司的成立费用和公司成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新公司法取消货币出资的金额要求!因此,股东可以现金出资。如果股东之一是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可以投资证券吗?《公司法》没有将证券规定为出资的一种类型,因为大部分证券属于债务证券,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以作为出资方式的财产,公司可以直接使用,股东只有将有价证券变现后,才能以此比例出资。
2.物理对象
实物是指有形的物品,财产在法律上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类,实物是有形财产的一部分。
有形财产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自由移动或者一旦移动就会破坏其物质形态或经济价值的财产。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可以移动而不破坏其原有经济价值和物质形态的财产。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一种,实物主要是动产,不动产处于次要地位。一般来说,股东以实物出资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实物原属股东所有。第二,实物投资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否则这种投资毫无意义,只是给公司出售对象增添麻烦。
3.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不断扩大的知识产权开放体系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商号。
4.土地使用权
公司需要一定的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一般来说,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股东对土地使用权定价后投资公司,使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
二是公司向当地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批后通过订立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法缴纳场地使用费。
前者是股东出资的方式,后者是公司成立后的经营行为。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股东出资的注意事项
1.货币出资应注意的事项
2、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注意事项。
3.投资者为法人的,其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4.当有两个投资者时,最小持股比例为1%。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增资验资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货币增资验资报告所需材料。
出资方式是指对公司或企业投资入股的形式。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有几种方式:一是货币。成立公司,需要有一定的营运资金来支付费用,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现金出资。第二,实物。实物投资一般以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为基础。第三,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为无形资产,经评估定价后可以作为出资。第四,土地使用权。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股东对土地使用权定价后投资于公司,使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当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批后,通过认购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 & gt
问题2:股东出资规则包括哪些股东的出资方式应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的规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担保的财产等形式出资。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问题三:企业投资的方式有哪些?根据新《公司法》第27条,企业投资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钱。成立一家公司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支付创建公司和开始公司运营的费用。因此,股东可以现金出资。
第二,实物。实物投资一般以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为基础。
第三,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版权。
第四,土地使用权。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股东对土地使用权定价后投资于公司,使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当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以认购合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按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是股东出资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第五,劳动和信用贡献。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允许股东以劳动和信用出资,但仅限于无限公司、股份公司和股份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允许以劳动和信用出资。
问题4: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1)以货币形式出资。
(二)以非货币形式投资。
1.债权出资2。股权出资。
3.由房地产资助
4.无形资产出资
5.以实物资产出资。
6.它由保险基金资助。
问题5: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是什么?根据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钱。
成立一家公司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支付创建公司和开始公司运营的费用。因此,股东可以现金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第二,实物。
实物投资一般以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为基础。
第三,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版权。
第四,土地使用权。
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股东对土地使用权定价后投资于公司,使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当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以认购合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按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是股东出资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第五,劳动和信用贡献。
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允许股东以劳动和信用出资,但仅限于无限公司、股份公司和股份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允许以劳动和信用出资。例如>;规定:实物投资或实物接受只能是具有可确定经济价值的财产;劳务不能算作实物捐助或实物收入。与大陆法系国家相比,一些英美法系国家对股东出资方式的规定更为灵活,如>:规定:董事会可以批准发行股票并为此收取溢价,溢价包括所有有形或无形的财产,或能使公司享有利益的财产,包括现金、支付凭证、提供的服务、提供服务的合同或公司的其他有价证券。虽然没有明确禁止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从股东出资的列举对象来看,我国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向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出资方式有哪些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由50人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所称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年修订版)
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
第一节设立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的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其他需要股东大会规定的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全额支付。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股东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股东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证,出具证明。
第三十条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全体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公司设立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的,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签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三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
(三)出资证明书的编号。
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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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7:法律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有担保的财产进行固定价格的出资。
问题8:什么是出资?投资了就拿出资金来运营公司;Arc是指土地使用权属于个人或公司,公司或个人以该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估价作为出资;
出资和出资没有本质区别。
纵横法律网周雪峰律师
问题9:股东可以通过劳务出资吗?劳务出资是指股东通过精神劳务取得股东身份。是否允许公司制企业劳务出资,理论界存在争议,各国规定也不尽相同。这种纠纷在中国的公司纠纷中经常发生,“干股”问题往往涉及到劳务出资问题。这种纠纷通常是在公司成立时,一方以劳务换取股东身份引起的。发起人之间约定,发起人利用自己的优势(例如利用自己的关系帮助公司设立、取得部分权证等),为公司的设立做出特殊贡献。),而一旦公司成立,他就立即成为股东,享有一定的股份。但纠纷发生后,实际股东往往会否认这一协议的效力。由于劳务具有一定的个人属性,不便于自主转让,且评估具有任意性和不确定性,许多学者认为其不具备作为出资标的的资格。出于资本认定、保护债权人利益和维护交易案件的需要,大多数国家不允许有限责任股东以劳动和信用出资。在我国,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虽然扩大了投资者出资的种类,但仍规定投资者只能以货币估价和贪污、转移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因此,我国法律不允许劳务出资设立公司。在合伙企业法立法中,是否允许合伙人以劳动方式出资存在一定争议:有人主张劳动难以折算出资额,不易分享企业损益,不应允许劳动作为出资方式。有些人认为,具有特殊技能的服务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在某些情况下,其作用甚至远远大于实物甚至货币投资。比如企业有一个厨艺特别好的厨师,福利比普通厨师好很多,所以让合伙人贡献独特的技能和服务,对合伙企业的发展是有利的。《合伙企业法》借鉴国外经验,结合中国实际,对合伙人劳务出资问题作出了肯定的规定。但为了避免给人以鼓励劳务出资的印象,条例中做了一点技术处理,即不与一般的出资方式并列,而是在第十一条中单列一款,专门规定只有“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允许合伙人出资提供劳务。至于提供劳务的合伙人分担合伙企业的亏损,本法没有规定。我们认为,在实际执行中,也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事后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平等分担或者免除劳动出资人责任的原则协商确定。由于这一问题关系到各合伙人的利益,为避免纠纷,宜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在合伙协议中作出明确规定。中国关于劳务投资的法律允许个人合伙投资劳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按照合伙协议提供技术服务,不提供资金或者实物,但同意参与收益分配的,视为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