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使用他人摄影作品被判赔2万元,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因为在该电影里出现了一张印度新德里建筑物的照片,而这张照片是别人原创拍摄的照片,所以《我不是药神》侵权了他人的摄影作品,法院判处其赔偿对方两万元。
一、《我不是药神》再次登上热搜
《我不是药神》从上映到如今已经过去了四年,这部佳作又再一次上了热搜,不过这次上热搜却是因为赔偿。《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中的男主是去印度买药,所以他的店铺里会张贴印度相关的照片,其实这点这部电影细节做得比较好,也就是这张出现在电影里仅2秒的照片出了问题,这件事情也让这部电视剧再一次登上了热搜。
二、这是怎么回事
很多人可能会好奇,法院是如何判定《我不是药神》构成了侵权的呢?根据拍摄者说明,这张照片是他去印度旅行拍摄的照片,并将这张照片放到了原创游记文章里,照片上还加上了水印。
在电视剧开始两分三十五秒的地方有一张印度新德里建筑物的照片,这个建筑物是顾特卜塔及旁边的清真寺,照片并没有太多镜头,却被原创拍摄者一眼就认出,于是将《我不是药神》告上了法庭。
拍摄者认为《我不是药神》没有得到他的同意就将照片放在了电影里,要求其停止侵权,并向他道歉和赔偿经济损失48万元。法院将电影中的照片与拍摄者提供的照片进行了对比,发现两张照片的拍摄角度、手法和色彩等基本一致,但赔偿多少要看拍摄者的知名度、侵权情节和主观过错等。法院经过综合考虑,最终判定《我不是药神》的电影制作方赔偿对方2万元。
三、综上所述
《我不是药神》使用他人摄影作品被判赔2万元,这是因为在剧中有2秒的镜头里出现一张他人原创拍摄的照片,所以对方将电影制作方告上法庭,最终法院认定却有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