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的起诉费和受理费是多少?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分期交纳:65,438+0。金额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支付50元;2.超过1万元至1万元的部分,按2.5%缴纳;3.超过654.38+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缴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缴纳;5.超过50万元至654.38+0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6.超过654.38+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缴纳;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缴纳;8.超过500万元至654.38+00万元的部分,按0.7%缴纳;9.超过10万元至20210万元的部分,按0.6%缴纳;10.超过20210000元的部分按0.5%缴纳。(2)非财产案件按以下标准赔付:1。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2.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案500元缴纳1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再追加赔付;超过5万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3.每起对方非财产案件支付50元至100元。(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争议金额或价格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的金额或者价款,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支付。(4)每起劳动争议案件支付10元。(5)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六)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三)、(六)项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支付标准。1.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先提交起诉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起诉书正文应当写明请求、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尾部应当签名或者加盖公章。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为原告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商业登记证等材料。2.证明原告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借条等。)、收发凭证、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法庭提交书证时,应填写证据清单一式两份,详细列明所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庭承办人核对无误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名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要程序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后,七日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我院提出减、缓、免的书面申请。如果他们逾期不缴纳或书面申请缓缴、缓缴、免缴未获批准,仍不提前缴纳,我院将裁定自动撤诉。六、立案手续办理完毕后,案件由法院安排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结案后在财务室结清诉讼费用。
法律客观性: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分期交纳:65,438+0。金额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支付50元;2.超过1万元至1万元的部分,按2.5%缴纳;3.超过654.38+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缴纳。(2)非财产案件按以下标准赔付:1。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