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军的事业。
1,“性法律规范的社会文化基础研究”,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005-2009)
2.“性权利与法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006——2010)
3.“科技型企业融资与担保法律问题研究”,辽宁省科技厅特别委托项目——沈阳工业大学(2006-2009)。
4.“合作理念下中国当代权利实现方式的变革研究”,吉林大学基础研究基金种子基金(2008-2010)。
5.“东北老工业基地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沈阳通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委托项目(2011—2013)
6.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国传统家庭伦理在现代司法中的作用与应用研究”。(2012—2015)
7.“法治中国的理论与实践”,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4—2017) 1。参与、宗教授主持的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权利与当代中国法学发展”的部分研究工作。
2.参与宗教授主持的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新兴权利研究”的部分研究工作。
3.参与张文显教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部门法哲学”的部分研究工作。
4.参与了尹魁杰教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0JJD820007)的研究工作。
5.参与姚建宗教育部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研究”(10JZD0029)的研究工作。
6.参与黄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研究》、(11 &;ZD077)。
7.参与教育部基地张文显教授主持的重大项目“部门法哲学”的研究工作。
8.参与杜教授主持的“以人为本的法治观”研究工作(2009JJD82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