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被知名导演起诉索赔6543.8亿元。这里有什么戏?
1.索赔概述近日,一位名为阿胜(同时也是成都环球博纳公司董事长)的导演认为,2019上映的刘德华电影《禁毒2》抄袭了其2006年执导的电影《完美情人》(又名《别恋春光》)。
原因是两部电影的角色设定、人物关系、重要情节、拍摄手法、叙事结构、服装设计、海报设计几乎一模一样。
因此,博纳公司及导演阿胜将华子及《禁毒2》6家制作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9999999万元。前天(8月10),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受理此事。
2.真的是抄袭吗?作为一个吃瓜的非法律专业人士,我的第一感觉和大多数网友一样,就是我不认为这是抄袭。
哲学家说: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至少两部电影连演员都不是同一个人,观众去看电影的感觉也不一样。你说剧情和人物相似?香港黑帮电影不就是这样吗?
对于一个方胜来说,去法院起诉华仔的好处是:
无论官司输赢,阿生和环球博纳的知名度都将打响。说白了就是蹭王者的热度。
如果赢了,可以获得近亿赔偿,名利双收。
万一输了,呃,输就是输。除了加深知名度,没有败诉风险,甚至诬告陷害罪也不会成立,没什么损失。
3.刘德华的责任退一步说,如果阿胜导演赢了官司,刘德华会有什么责任?
首先要看安迪在电影中的职责是什么。他是《禁毒2》的制片人和主演。
作为主要演员,他只是按照剧本来演,当然没有抄袭的责任。
作为制片人,他也没什么责任。毕竟阿生诉讼的重点在于角色设定、人物关系、重要情节、拍摄手法、叙事结构等等。
如果真的构成抄袭,那也是编剧和导演的责任。
不过,在阿胜导演起诉的6家制作公司中,有一家“映艺娱乐有限公司”,但华仔是该公司的创始人。
如果阿胜胜诉,作为制作方,也应该有相应的责任,但这也是公司的责任,不是个人的责任。
再说,华仔虽然是公司创始人,但我相信他不会有精力亲自打理公司事务。
所以,最终结果是这样的:
如果方胜赢了这场官司,他将名利双收。
刘德华个人不会赔偿,六位制作人会分摊赔偿,但华仔的名誉会因为败诉的舆论而略有受损。
如果阿生败诉,他没有经济损失。但同样的,可能会遭到网友更多鄙视的嘲讽。
对安迪来说,这没什么好处。他已经有了好名声。如果他赢了,他将进一步巩固他的天王地位。
来吧安迪。期待80周年!
著名导演?没告诉刘德华,谁认识他?他恐怕是想蹭刘德华,成为真正有名的导演。这件事非同小可,是关于老刘编织的!他是制片人!
就是那个石头缝出来的所谓“知名导演”,踩热敲诈(就像一个人跑左一个人跑右,跑左叫他跑右,抄情况)[捂脸]
什么把戏?这分明是刘德华自己顺便炒作的一场闹剧!
首先,这个所谓的导演阿胜斩钉截铁的说,刘德华2019主演的电影《禁毒2》抄袭了他2006年导演的电影《完美情人》中的剧情和人物关系,但是他所谓的电影《完美情人》的完整影片在网上根本找不到!唯一和电影预告片相似的视频,根本看不出和《禁毒2》的剧情有任何相似之处。光相信他说的是不够的!
其次,既然导演说《禁毒2》抄袭了他的电影《完美情人》的情节,就应该起诉《禁毒2》的编剧和制片人。没错,这部电影的编剧是邱礼涛、李玟和博士,制片人是香港环球娱乐有限公司,而刘德华只是这部电影的演员,刘德华和制片人只是劳动关系,他本人与版权无关。你为什么坚持?因为刘德华这个词太有影响力了,起诉刘德华足以点燃舆论关注,然后炒了自己。之前也有一些不知名导演起诉大制作的案例,长期以来只是炒作而已。
有请四川著名导演阿胜先生。请说出你的梦想。
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