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海关查询企业信用差?
可以登录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吗?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海关应当收集能够反映企业进出口信用状况的下列信息,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1.企业在海关的注册信息;
2.企业进出口业务信息;
3.AEO互认信息;
4.企业在其他管理部门的信息;
5.与企业进出口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海关应当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公布下列企业信用信息:
1.企业在海关的注册信息;
2.海关对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结果;
3.企业行政处罚信息;
4.其他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
海关公示企业行政处罚信息的期限为5年。海关应当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方式。
扩展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条规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被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
1.走私犯罪或者走私行为;
2.非报关企业1年度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次数超过上一年度报关单、出入境备案清单等相关单证总票数的千分之一,两次以上违法行为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超过1万元,或者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1万元;
1年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报关企业数量超过上一年度报关出入境备案清单总票数的0.5%,或者被海关行政处罚累计金额超过1万元;
3.未缴纳税款和罚款的;
4.上季度报关差错率比同期全国平均报关差错率高出1倍以上;
5.经实地查看,确认企业注册信息不准确,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
6.被海关依法暂停报关业务;
7 .涉嫌走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拒绝配合海关调查的;
8.假借海关或其他企业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
9.弄虚作假或者伪造企业信用信息的;
10.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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