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专利当然许可制度怎么解决专利转化率低这一问题
专利当然许可制度不是一个新的制度,我国专利转化率偏低是不争的事实,据统计,我国专利转化率不足20%,也就是说,我国现有专利的80%都是沉睡的专利,不仅不能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而且还阻碍了后续相关专利的申请。在法国、英国和德国等发达国家及泰国、巴西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早已实施了专利当然许可制度。他们的立法和实践为我国推行该制度提供了借鉴。
(一)英国
英国的专利当然许可制度是最完备的,从许可条件、程序、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做出了详尽的规定:
1.当然许可的条件
一是专利权人自愿申请;
二是确认专利在有效期内;
三是确定专利没有瑕疵,即与其他权利人不存在利益冲突;
四是明确约定专利许可使用年费且不予改变。
2.当然许可的实施程序
英国规定了申请、发布、付费和取消四个环节的程序:申请是专利权人向专利当局发出当然许可的请求;发布是专利当局批准专利权人申请后,通过专门的专利当然许可平台进行官方发布;付费是意欲实施该专利者,向专利权人支付当然许可使用费,获得许可使用权,并在专利当局注册登记后实施;专利权人有权申请取消当然许可,但对于当然许可实施者无效,或者须经实施人同意。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当然许可事项自动取消。
3.法律后果
一是在当然许可之前已经以普通许可方式使用的,可以转化为费用相对较低的当然许可使用方式;
二是对专利侵权人,只要答应当然许可条件,可以转化为当然被许可人继续使用,即使侵权需要赔偿,其赔偿金也不高于当然许可费用标准的二倍;
三是当然许可成立后,专利权人的专利年费政府给予减半优惠。
4.法律救济
实施当然许可的专利被侵权,专利权人有义务主动提起诉讼,实施人也可以独立提起诉讼。
(二)法国
法国也规定了申请专利当然许可的前提条件:
一是该专利不存在与在先权利相冲突;
二是申请之前不存在已经实施独占性许可和排他许可的使用方式。法国对实施当然许可采用了许可使用证制度,即给当然许可的实施人颁发许可使用证,使用证上载明了专利权人和使用人的权利义务。
(三)德国
德国与英法两国规定不同的是:
一是规定已经实施独占许可使用的专利不得申请当然许可;
二是申请当然许可的专利权人需要在专利当局的官方网站上进行声明;
三是被许可的使用人有权随时放弃使用当然许可专利;四是当然许可的费用标准由专利权人与使用人协商。
解决转化率偏低问题的途径很多,如提高专利的实用性、拓宽专利许可使用的途径、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等,但引入并实施专利当然许可制度无疑对促进专利转化具有积极作用。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