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1经济师考试工作通知?

辽宁省2023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8月5日9:00-8月24:00 15。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4月9:00 14-24:00 4月21。更多要求如下:

关于做好202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省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处级全面推行办证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11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实行报名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注册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考试机构在报名参加资格考试时,将符合报名条件的认证义务、认证内容和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告知报名者,报名者承诺已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机构不再索要相关证明,并根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注册认证通知的政策规定、事项清单、服务指南、承诺书,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资格考试注册认证通知”栏目及注册系统的相关说明查询。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0〕1号)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高中(含高级中学、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有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有博士学位。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高级考试:

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或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的工作满5年;

3.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的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相关学历和年限要求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取得导游、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助理资格,银行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以与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相对应;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从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可按《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基本标准条件》(点击查看)规定的学历和年限,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上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5)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在2023年前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报考经济类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优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六)报名条件中对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学历、学位,对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申请人取得学历(学位)前后的工作时间之和,截止时间为2023年底。全日制学历申请者,未毕业者,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设置

经济考试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每个层次有10个专业类别,包括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税、金融、保险、交通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

1.高级考试

高级经济实务1科目,题型为主观题。人员必须达到国家统一的资格标准,才能取得考试成绩证明。

高级考试将在1天内分上午和下午两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高级经济实务考试时长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校。

2.初中考试

初、中级考试均设置公共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课《专业知识与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

初中考试分两天,下午四批。各级别和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考试每科考试时长1.5小时,每科可提前15分钟交卷。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两个科目的考试在同一批次1连续两次组织,间隔40分钟。

(二)考试时间

1.高级考试

2.初中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将在考试报名后确定)

(三)答题要求

1.高级考试。这个考试是电子化的,工作人员必须在电脑上答题。考场内备有草稿纸,人员可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铅笔。高级考试系统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限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2.初中考试。这个考试是电子化的,工作人员必须在电脑上答题。人员可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铅笔。对于一些计算量较大的专业科目,考场提供草稿纸备用。

3.人员可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答题系统提前熟悉考试答题界面、考试流程和计算器。

4.考试过程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考试系统中所列的考试规则、操作说明和答题要求。如遇考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监考人员应听从安排。

(4)考场设置

202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考、初中考)各省市均有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级审核点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本省(沈阳)组织审核;选择各市审核点的考生,由当地各市人事考试部门组织。

四、报名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1)注册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报名、填写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承诺书、资格验证(网上验证、现场验证或协助验证)、网上支付、打印准考证等。

(2)登记安排

1.高级考试

2.初中考试

(3)注册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注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报名。注册信息会长期保存,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报名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的接口,在线核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

身份信息网上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国人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中国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信息网上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的学历学位信息和2008年9月至今的学历学位信息进行网上核查。添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数)、专业名称(包括括号内的文字和标点符号)、毕业日期与Xuexin.com的信息完全一致。如果在线验证“失败”,请先与薛鑫进行比较。如有不符,可添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等待重新核实。

2.考生可在信息提交后24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验证结果,完成相关数据验证后继续报名。建议考生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验证结果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验证”的,不影响后续注册,注册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验证。

4.已注册的考生不需要重新注册。在进入考试前,他们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和完善相关信息。

(4)填写信息

拟参加辽宁省考试的考生(不含大连考生),在完成报名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参加考试。

1.上传照片。新报名的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上传近期免冠照片(如果报名时未上传,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会提示上传)。要求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近期1寸或2寸正面免冠照片,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变焦后禁止使用它们。照片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必须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重新上传照片。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中会用到报名照片。请考生上传照片时谨慎使用。照片一旦上传并确认,就不能更换。申请人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果照片质量影响考试、分数或证书,应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2.填写注册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名的考试项目和拟报名的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城市和验证点按属地管理原则填写(中央和省属驻沈单位报考人员选择“辽宁省直”,验证点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单位考生根据所在城市选择相应的报名城市和相应的验证点)。

(5)选择处理方式。

告知承诺制不适用于在资格考试报名中有虚假承诺的,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并在记录期内。其他申请人在填写完相关信息后,可以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

1.选择通知承诺书系统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当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信息,并以电子方式签署通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旦提交,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表他们做出承诺。申请人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已告知的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撤回承诺。如果申请人撤回承诺,通知承诺制在今年的考试中不再适用。

以下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证明材料的方式,协助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网上资格核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的种类和范围,对于已经网上自动核验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证明材料。

(1)2002年及以前具有中专学历或大专学历,2008年9月前取得学位的申请人;

(2)申请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根据相应专业水平的要求。

2.未选择通知承诺系统或不适用通知承诺系统申请报名项目的,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信息后,按本通知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验。

(6)注册信息的确认

申请人需要对层次、专业、学科、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确认。选择通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考生应签署报名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

(7)资质验证和监督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实。考前、考中、考后采用网上验证、现场验证、协助验证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进行核查。

对于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其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在网上自动核实,资格审查诚信档案中无记录,可免于核实。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取抽查、重点监管、智能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对于难以核实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因地制宜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的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沈阳市及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和监管;其他城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和监督由所在城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核部门电话见附件1。

1.在线验证。提交申请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会核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是否符合网上申请的具体条件。

2.免于验证。对于已作出承诺的人员,其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实现网上自动核对,资格审查诚信档案中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对。

对免于验证的,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取抽查、重点监管、智能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按照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考生承诺落实情况。

(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申请免试等级且无法网上查询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人,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申请人进行重点监督,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对具体情况的判断进行智能监管。

申请人应当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现场核查

(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网上核查。

(二)以下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及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到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手工核验。

1)不适用通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度办理相关事宜的。

(三)撤回验收申请;

4)在线核实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专业等。失败了。

5)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提交材料的现场核查:

1) 1登记表原件(加盖公司公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申请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按相应专业水平的要求;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8)费用

1.根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关于印发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6号)

2.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级人事考试收费项目及划分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初、中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61元/科。

3.我省使用yeepay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支付。申请人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缴费情况。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易宝公司(电话:95070)。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的,视为自动放弃。

4.需要凭收据报销的考生,应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办理。

(9)打印准考证

成功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报名网站,在A4纸上打印准考证(黑白和彩色)。

动词 (verb的缩写)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两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合格人员证书按照属地化原则收集。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直”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的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省内资格证书领取网站及电话”)。省考区领证电话:024-12333-0。

六、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2023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于4月底前发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用书网()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

七、严肃考试纪律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主要责任单位,应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督职责。对于在资格考试报名中有虚假承诺行为的,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及时举报,部中心或省级考试机构要在网报系统上标注此类人员,并将信息同步到资格考试诚信档案。

1.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还;如已取得成绩,则本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成绩证书的,资格证书、成绩证书无效。

2 .申请人应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机构要求接受验证的,考试报名无效,不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申请人未按考试机构要求接受核实的,按“申请条件待核实”处理,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的相关操作。逾期拒绝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果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人员应当诚信参考,严禁代他人报名、承诺,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利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要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别人抄袭,防止雷同试卷。

考试结束后,通过技术手段鉴定为雷同的试卷无效。

(三)人员应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1号)处理。认定为考试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两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部门、工信、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作弊、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并严肃处理与考试有关的各种违规行为。

八、疫情防控

(一)各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和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二)参加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须知》,并履行该须知的相关要求。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要求将适时调整。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相关通知。

九、考试管理

省略

X.其他事项

1.我省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二科负责。

2.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电话见附件。

3.网上支付热线:95070。

附: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核部门咨询电话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4月2日

原文链接:/html/kaoshidongtai/zyzg _ tongzhionggao/2552 .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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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2023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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