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及公积金最低标准规定

公积金贷款的计算应根据还款能力、占房价比例、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最高贷款额度四个条件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的最小值为贷款人最高可贷额度。那么太原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怎么算出来的,太原公积金贷款的最低标准是多少?在本文中,我将向您介绍太原市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和发放的相关知识。

借款人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额度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按照不超过80万元核定,只有一名单身职工或夫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按照不超过50万元核定;同时,最高贷款额度与借款人的存款年限挂钩。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缴存年限* 654.38+万元,缴存年限按缴存月份/654.38+02计算,按缴存年限计算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足30万元的,按30万元计算。

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在贷款申请金额中减去相应的提取金额。

其中包括:

(1)根据贷款范围:

1,住房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80%。

2.企业对公众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贷款剩余本金金额和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

3、拆迁房屋贷款。拆迁面积不低于新安置住房面积20%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应支付的购房款;拆迁面积小于新安置住房面积20%的,贷款金额小于或等于应付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积的20%-拆迁面积)*每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单价=应付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积)。

(2)作为担保:

1.以不动产权证书担保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70%。

2.以质押方式担保的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质押权利凭证面值的90%。

3.以自然人连带保证和住房公积金质押担保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质押住房公积金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