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茶侵犯了作者的版权吗?是真的吗?
茶叶加香侵权:我不能沉默
文/严丽珍
“北京茶天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茶)侵犯了我的作品。我在网上公布后,有网友劝我忍,我不会忍的。虽然我是一个很弱的网络写手,但是我有自己的尊严。就算我的小说是垃圾,我也不能容忍别人去偷。
前天晚上(3月11),当我拿到茶叶侵权的确切证据后,愤怒地在茶叶论坛发帖《茶叶偷了我的手稿当手机小说》,昨天又发帖《茶叶为侵权添香:谁来给网络文学的未来?”红袖并没有对此做出任何相应的回应。前两天给茶叶加香的编辑吴明小姐在QQ上发了一条申斥的消息(我的“陷阱”最后被她签了名,所以加了我的QQ号),到现在还没给我任何回应。
记得2005年,茶香网站站长孙鹏先生在起诉联想的时候说过这样一段话:“这次起诉联想。首先,这对被侵权的网络作者是公平的;二是呼吁全社会更加重视网络知识产权保护,警示国内相关企业和互联网从业者尊重网络作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在网络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相对薄弱的阶段,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推动IT人、著作权人、原创作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网络侵权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各种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
不知道孙鹏先生和茶人是否还记得这些义正言辞的话。如果你还记得,为什么不做个榜样呢?!
事先并不知道Tea把我的小说偷到梦网的书店去做手机小说收费。根据知情人提供的证据,茶已经在移动梦网的书店里卖了《我的游魂》(他们改名为《迷失之路:游魂》)、《一个普通人的故事》、《郑阳的噩梦》和《黑夜中的疯狂》。我不知道茶叶到底从中受益多少。在这里,我不想说这些小说对茶有多大的好处,我想说的是这些小说的质量。
茶偷了我小说的手稿,可以坦白说是半成品,因为是我小说的初稿,语法和思想内容都不成熟。我后来修改了这些小说,我想请茶的编辑帮我删除这些小说的初稿,但是由于他们网站的规定,这些小说的初稿没有被删除,所以我没有再把这些小说(小说)的修改稿发给茶,有些甚至改了标题。没想到奶茶偷了这些小说的初稿来做付费手机小说,真的让我哭笑不得。如果哪个读者花两块钱看这么垃圾的小说,不骂我严丽珍,那不是毁我名声。茶真的不道德。一方面把作者推进了粪坑,一方面又严重欺骗了读者。茶是个短命的行当,臭死了网络文学。
据业内人士透露,中国网络文学的现状和“毒奶粉”曝光前差不多。从事网络文学的非法公司侵犯作者,欺骗读者,这是公开的秘密。那些被媒体曝光的网络文学侵权事件,在网上搜索相关资料就能查到,还是媒体曝光的。没有被媒体曝光的网络文学内幕怎么办?据我所知,比如一本书在文学网站上有多少销量,根本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完全靠文学网站单方面提供的数据。可想而知欺诈的空间有多大。有人认为这些原因是管理网络文学的法律制度不完善造成的。我个人认为主要原因是从事网络文学的公司根本不知道文学是什么。他们在文学中看到的只是纯粹的商品,他们从事文学事业的目的只是为了看钱。但是,文学与纯粹的商品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文学归根到底是精神文明的产物。一部文学作品如果没有精神文明的元素,就像一个充满毒素的烂苹果一样有毒。没有精神文明元素的文学简直是精神鸦片。
文学对生活的作用是什么?鲁迅认为无用,巴金认为文学在文学的作用中具有塑造灵魂的功能。打个简单的比方:文学在生活中的作用就像吃饭一样。人不能因为吃一顿饭而变得强壮,但人不能不吃。文学是人的灵魂大餐,一个缺乏灵魂大餐营养的人,必然残疾。今天我揭露和声讨茶叶侵权,主要原因是为了维护文学的尊严,让人们知道文学作品不仅仅是商品。
有人认为我是在借此机会炒作自己。我不在乎别人怎么想,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所做的是对的。我不能沉默,“沉默,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这个道理我懂。
我知道,我国现行的《网络著作权行政保护法》对茶叶侵权行为并不构成威慑。我也曾就相关问题咨询过律师,他们也认为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对我不利,因为我目前比较穷,连律师费都付不起。即使我通过法律途径赢了,我也会损失一笔钱。所以,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第一,在网络上声讨茶对我作品的侵权;第二个是支持“成都凌泽天地文化有限公司”为红袖维权,因为我的《游魂》和《凌泽》已经签约,他们已经给红袖发了律师函。
我相信,只要我们这些有志于文学的人敢于站出来揭露和声讨各种侵权行为,世界自然会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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