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后3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工作是否合法?否则将赔偿公司30万元。这合理吗?

违法,竞业禁止条款期限最多三年。至于赔偿金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达成一致,并无不妥。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可选条款。所谓备用条款,就是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的条款。即使没有约定,劳动合同仍然成立。可选条款包括缓刑条款、处罚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所谓竞业限制条款,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与本单位有竞争业务的单位获得工作。这一条款的目的主要是防止不公平竞争。从客体上看,竞业禁止条款仅适用于本单位的高级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保密人员。而且竞业限制条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劳动关系终止后两年。综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如果员工不属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也不属于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高级技术人员,单位可以不与其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即使是有保密义务的人,竞业禁止期限也不得超过两年,否则就是违法。至于有效成立的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的违约赔偿金额,双方可以达成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区域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从事同类业务,或者自主创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不得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