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虹市首富”卷入侵权案。这是怎么回事?
近日,一起关于电影《西虹市首富》的侵权案开庭审理,引起了大家的关注。电影《西虹市首富》是一部优秀的喜剧,在当时刷新了当年的票房表现。但电影制作已经过去了两三年,此时侵权起诉难免存疑。
一、原告王女士本次庭审是关于本次事件的二审,因一审王女士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王女士不服,立即上诉,开始二审。王女士的几个根据如下:王女士在自己写剧本《继承人》的时候,就把剧本透露给了当时麻花FunAge团队的林。第二,因为电影三年后上映,我电脑里的记录因为更新被删除了。第三,《西虹市首富》的剧情有大量的剧情反转,符合王女士的剧本。
第二,被告马华夫纳格团队与被告马华夫纳格团队的制作人发生争执。本片改编自美国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富翁》,人物设定、故事情节等关键元素在原著中都可以追溯到。并且制片方也购买了相关版权,属于合法合理的电影制作,与王女士的相关剧本无关。所以我请求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目前,庭审仍在进行中。从双方提供的证据来看,王女士明显证据不足,马花FunAge的团队拥有相应的剪辑权,也有相应的法律证据。
第三,知识产权界定难。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是非常复杂的,因为知识产权案件的界限很难确定,这是全世界司法系统都难以确定的问题。目前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只能依靠双方提供的关键证据来判断。但在这份判决书中,王女士无法提供有利证据。而且王女士是在电影上映三年后才提起诉讼的。很难说她是想蹭热度。但具体是什么情况,也许只有双方自己知道,我们能做的就是支持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