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罗马公约》了吗?
中国尚未加入《罗马公约》,但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国已经承担了该公约的实质性义务。
2018年5月28日《北京音像表演条约》对《保护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中歌手和演员的保护进行了现代化,赋予录音和非录音表演中的表演者经济权利和一定的精神权利,并规定保护期必须至少为50年。
基本内容
国民待遇原则。任何成员国应根据本国法律,将其他成员国的表演者、录音制品和广播组织视为本国的类似自然人和法人。
但是,对于上述三种不同的专有权所有者,在国民待遇上有三种不同的规定。表演者按公约享受国民待遇的条件是:表演发生在任何其他成员国(如果发生在自己国家,那就不言而喻了);这些表演已经录制在受《公约》保护的录音制品上。虽然这些表演没有被录制,但它们已经在受《公约》保护的广播节目中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