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店门头的合法使用

根据企业法,店铺门口使用的字号必须与营业照上的企业名称一致。

1.主观上你认为将“侨福茶楼”注册为企业名称,将“如斯茶楼”作为店铺名称是完全错误的。商号的保护范围是地域性的,即两个同名的企业或店铺不能同时出现在你的当地。

2。既然是加盟商,是否应该在与被特许总公司的特许经营合同中提及该品牌是否经过当地工商机关核准?如果获批,应该可以用“露丝茶楼专营店”的字样来经营。而不是自己去注册“侨福茶馆”,完全没有必要。除非是,你加盟总公司根本没有经过你当地工商部门的审批。

3.你加盟总公司可能只是为了骗取你的加盟费,并没有为后期加盟商做好任何准备。现在你需要尽快与总公司取得联系,看看他们能否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他们解决不了,可以证明他们不是真正优秀的加盟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