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质押去哪个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专利权质押自专利权质押登记之日起成立。

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的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专利权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专利权的数量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和授权公告日;

(五)质押担保的范围;选择约定事项;

(六)质押期间每年专利费的缴纳;

(七)质押期间专利权的转让和许可;

(八)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专利权在质押期间发生权属变更时的处理;

(九)质押物实现时相关技术资料的交付。

向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

专利权质押应当向专利局登记,专利权质押自专利权质押登记之日起成立。

向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一般需要以下材料: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出质人的身份证明;专利权有效证明;质押前专利权的实施与许可。

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决定是否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当事人提交的质押申请文件存在瑕疵的,审批期限自当事人补正全部瑕疵之日起计算;无论是否注册,专利局都会以通知书的形式将审查结果通知当事人。

不注册的常见情况。

专利权质押类似于商标权质押。如果能质押成功,注册自然会被拒。以下是常见的10不注册情况:

1.出质人与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不一致的;

2.* * *以专利权作为质押的,未经* * *同意;

3、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4.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

5.专利权部分无效,需要质权人的知情同意声明;

6.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后期;

7.专利权权属有争议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中止质押程序的;

8.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9.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专利权归质权人所有;

10,同一专利权重复质押。

质押期间专利权的行使

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放弃专利权;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许可该专利权的实施;许可或者转让经质权人同意的,出质人取得的许可费或者转让费应当提前向质权人清偿或者提存。

法律依据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第十五条专利权质押期间,出质人未提交质权人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办理专利权放弃手续。

第十六条专利权质押期间,出质人未提交质权人同意转让或者许可实施专利权的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不予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手续或者专利实施合同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