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电路板有版权吗?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全部互连线的三维配置,其中至少一个是有源元件,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
一般来说,是布局设计确定用于在导电材料中制造集成电路的电子元件的几何排列和连接。
集成电路是指半导体集成电路,即以半导体材料为衬底,将至少两个元件和部分或全部互连线集成在衬底中或衬底上,以执行某种电子功能的中间产品或最终产品。它是微电子技术的核心,是电子信息技术的基础。广泛应用于电脑、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等电子产品。具有集成性、完整性和流程严谨性。
专利保护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本质上是一种图形设计,但不是工业品外观设计,不能受专利法保护。因为,从专利法的保护对象来看,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要求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这对于集成电路的布局设计通常是困难的。从专利获取的程序看,专利申请审批时间过长,成本高,不利于技术的推广应用。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虽然在形式上是一种图形设计,但它既不是某种思想的表达,也不具有艺术性,因此不在作品之列,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此外,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更新很快。如果布图设计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的保护期会过长,不利于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
由于现有的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不能有效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通过单独立法来确认布图设计专有权,即保护其他知识产权。美国是第一个立法保护布图设计的国家。随后,日本、瑞典、英国、德国等国家也制定了各自的布图设计法。
1989年5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了《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此外,《知识产权协定》用专节规定了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缔约方根据上述公约的有关规定对布图设计提供保护。
我国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相对较晚。2001年3月28日,国务院通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该条例自2001年3月28日起施行。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现制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自2001、10、1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成电路设计保护条例》,制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办法》,自2001 11 28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