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确认某一期间的收入”和“确认某一时点的收入”有什么区别

“确认”某一期间收入与“确认”某一时点收入的区别:

1.将当前收入和建设标准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在某些情况下,现行收入标准与建造标准之间的界限不够清晰,可能导致对类似交易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方法,从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式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产生的收入,并对是否确认某一期间或某一时点的收入提供了具体指导,有助于更好地解决当前收入确认问题,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以控制权转移代替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间的判断标准:

现行收入准则要求将销售商品的收入与提供劳务的收入区分开来,强调在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时确认销售商品的收入,这在实践中有时难以判断。

新收入准则打破了商品和服务的界限,要求在履行中履行义务,即在客户取得对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收入确认的过程能够得到更加科学合理的体现。

3.为涉及多项交易安排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清晰的指导:

现行收入准则只对涉及多重交易安排的提供了非常有限的指导,具体体现在收入准则第十五条和会计准则解释中关于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规定。这些规定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的实际需要。

新收入准则对涉及多项交易安排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导,并要求在起始日进行评估,以确定所涉及的各项履行义务。

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承诺的商品(或服务)单项销售价格的相对比例分摊到各单项履约义务中,然后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有助于解决这类收入确认问题。

4.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有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一些具体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了明确规定。

比如区分毛收入和净收入、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加盟费不退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实际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扩展数据: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

一、确认:

(1)主要风险报酬转移;

②主要控制管理权的转让。

(3)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④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⑤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相关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计量:①合同价格;②净现值.

1,现金折扣:总价法,发生额计入“财务费用”。

2.商业折扣:折扣金额计入“销售收入”。

3.销售折扣: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4.销售退货:

①将“发出商品”转回“库存商品”;

②直接冲减当月的“收入成本”,对应的现金折扣会被冲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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