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部门在打假?

打假属于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公安局等。打假主要表现为政府打假、消费者打假、企业打假。

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非法获利为目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属于假冒伪劣行为。打假是全社会的系统工程。造假伴随着造假。消费者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联合全社会力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者。

购买假冒伪劣商品的处理方法如下:

1.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可以根据造成的损失,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申请赔偿。如果是食品,可以要求十倍的进价。

2、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工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销毁产品。

3.假冒伪劣产品销售数额较大的,可以按照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可以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如果是生产者的责任,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