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不诚信?

1.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包括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

2.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正常社会秩序的行为,包括行贿受贿、偷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者服务费、恶意拖欠工资、非法集资、合同诈骗、传销、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借贷资格投标、串通投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者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等。

3.拒绝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包括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判决或者决定后,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主要包括四类:

1.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

2.严重破坏公平市场竞争秩序和正常社会秩序的行为。

3.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损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威信的。

4.拒绝履行法定国防义务,拒绝、逃避服兵役,拒绝或者拖延征用民用资源,阻碍被征用民用资源转化,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的。

不诚信的严重后果是什么?

1.会带来限制高消费、限制审批、加息等严重后果。对于有履行能力但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失信主体。将被限制出境、购买房产、乘坐飞机、旅游度假、入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

2.对于严重失信的公司,有关部门将严格审核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严控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新项目审批核准。将提高严重失信主体的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赞助、承保、保险等服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市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相关消费的规定

第三条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从事下列高消费和非必需消费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应当选择飞机、火车、轮船的二等舱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

3.购买房产或新建、扩建、装修高档住宅;

4.租用高档写字楼、酒店、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营运车辆;

6.旅行和度假;

7.孩子上私立学校,收费高;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所有座位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及以上座位等非必需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是单位的,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将个人财产用于私人消费实施前款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