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和民法是什么关系?

作为一门新兴的部门法,税法与民法的密切关系主要表现在大量借用民法的概念、规则和原则。但税法和民法分别属于公法和私法体系,调整对象不同,法律关系的建立和调整原则不同,调整程序和手段也不同。

税法是各种税收法规的总称。它是税务机关收税和纳税人纳税的法律依据。税法包括税收法律、法规、关税条例、实施细则、征收办法和其他有关税收的规定。税法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或者由国家立法机关授权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

扩展数据:

税法与社会再生产的全过程,特别是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密切相关。无论是生产、交换、分配还是消费,税法都参与调节,其联系的深度和广度是一般行政法无法比拟的。

税法是强制性法律,货币转移的数额是衡量纳税人义务的基本尺度,而大多数行政法是授权法,少数强制性法律不涉及货币收入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