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知识产权

王利民,男,出生于2007年7月,1959,籍贯吉林省梅河口市。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利民教授。

法学博士,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专业学位教育学院副院长,法学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大连社会科学院特邀研究员。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咨询专家组专家。2009年首届“辽宁省优秀中青年法律专家”。第五批“大连市优秀专家”2010。

1979全国统一高考吉林通化文科第一。本科毕业于吉林大学历史系1983,研究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6月1986。2006年,他们获得了大连海事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6年7月至2002年2月在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系任教,历任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所长,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2002年3月至今,在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任教。2002年6月,11,在教育部民法骨干教师培训班学习。2006年4月任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副院长,分管法学硕士教育。2007年7月,肯尼索州立大学培训学习。

研究领域

民商法,包括外国民商法、国际私法和比较民法,主要侧重于中国民法、国际私法(比较私法)和民法哲学。

教学情境

讲授民法通论、罗马法、知识产权专题、民商法原理(研究生);民法、涉外民商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本科)等课程。培养研究生***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