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有哪些防范网络金融风险的措施?
中国的网上银行必须有足够强的安全措施,否则会影响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网络安全是一个综合集成的系统。其规划和管理需要国家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IT界共同努力,进行科学有力的干预和引导,同时开展国际合作,打击网络金融犯罪。(1)加快电子商务和网上银行的立法进程。总的来说,网络系统的安全问题和网络金融立法的滞后性和模糊性是造成法律风险的原因之一。针对当前网络金融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尽快出台网上交易和网上银行的法律法规,降低银行的法律风险,规范网络金融参与者的行为。电子商务立法首先要解决电子交易的合法性问题,如如何获取交易的电子证据,法律是否承认这种证据,电子货币和电子银行的行为规范,跨国银行的法律问题等。其次,电子商务的安全保密也必须有法律保障,对计算机犯罪、计算机泄密、窃取商业和金融机密等行为也要有相应的法律制裁,逐步形成有法律许可、有法律保护、有法律约束的电子商务环境。第三,充分利用政策手段,鼓励网上银行向健康方向发展。最后,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水平,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信用体系。(2)银监会应提高网上银行的监管水平。由银监会牵头,其他银行参与,制定统一的网上银行结算和电子设备使用的规范和标准,实现与国际金融业的接轨;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网上银行业务审批和监管机制,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外发展经验,成立专门机构,研究网上银行具体业务功能的建立、管理、实现和软硬件系统的应用,为网上银行的发展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和指导,运用网络等先进的计算机技术进行非现场监管;针对网上银行的安全问题,选择安全标准,建立安全认证体系;分别针对黑客程序和病毒建立有效的程序免疫系统;建立金融信息管理分析系统和金融科技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制定数字电子货币发行、支付和管理的规章制度。(3)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信息技术,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网络金融的安全性最终是通过网络技术的应用来实现和支撑的,其关键技术包括防火墙技术、数据加密技术和智能卡技术等。主要通过采用物理安全策略、访问控制策略、构建防火墙、安全接口、数字签名等高科技网络技术来实现。硬件方面,我国金融电子化业务使用的计算机、路由器等软硬件系统大多从国外引进,信息技术相对落后;在软件方面,我国目前的加密技术、密钥管理技术和数字签名技术都滞后于网络金融发展的要求,增加了我国网络金融发展的安全风险和技术选择风险。因此,迅速缩小与发达国家的硬件设备差距,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是防范和降低安全风险和技术选择风险,提高网络安全性能的根本措施。(4)建立大型网上银行数据库。要保证网上银行的资产安全,必须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信息透明的问题。依靠数据库技术存储、管理和分析数据是现代管理必须完成的基础工作。网上银行数据库设计应采用社会合作的思想,以客户为中心科学管理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不同银行可实行借款人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不良贷款预警名单和“黑名单”制度。通过数据库对具有一定比例的资产控制关系、业务控制关系和人员关联关系的企业或企业集团进行分类、分析和统计,统一监控授信。(5)建立统一的网络金融技术标准。目前,我国金融系统电子化建设存在规划不统一、商业银行技术标准不统一、技术规范不统一、商业银行使用的安全协议不一等问题。应制定金融业统一的技术标准。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的成立为此奠定了基础。建立统一的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有利于统一监管,增强网络金融体系内部的协调性,降低支付结算风险,也有利于对其他风险的监控。应尽快熟悉和掌握与计算机网络安全相关的国际标准和规范,如对银行交易系统掌握和应用国际ISO的安全架构,制定一套比较完整的国际标准,使我国网上银行在风险防范方面与国际接轨。(六)加强金融创新的研究、开发和利用。我国对金融创新的研究,尤其是应用研究还处于较低水平,很多金融衍生品还没有被利用。学术界和从业者应共同攻关,不断创造、设计和开发各种新型组合金融工具,加强我国金融衍生品的创新和风险控制,以期在一定的风险范围内获得最佳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