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亦庄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有什么资格?

2013北京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一、企业所得税

1.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主要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操作流程:以上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间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包括: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2.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R&D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R&D费用。无形资产不计入当期损益的,按规定在实际扣除的基础上加计扣除50%的R&D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操作流程:以上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料,包括:

一、独立、委托和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和研究开发费用预算(复印件加盖公章)

b、独立、委托、合作研究开发的专门机构或项目组及专业人员名单。

c、独立、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汇总表。

D.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关于设立自主、委托、合作研发项目的决议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e、研发项目的效用、研究报告等信息。

F.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3.从事国家需要支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可以按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是指创业投资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超过2年的,可以在其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扣除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扣除不足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操作流程:以上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料,包括:

(1)扣款资格记录

主管部门批准的创业投资企业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B.所投资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资合同、协议及实际投资的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D.被投资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未上市的声明

E.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备案。

主管部门批准的创业投资企业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B.所投资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资合同、协议及实际投资的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D.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记录清单;

E.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操作流程:以上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料,包括:

经科技行政部门登记的技术转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b、技术转让合同登记证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c、实际技术性收入明细表;

D.项目收入会计报表;

E.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5.因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可通过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因技术进步产品更新较快的固定资产;(2)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如果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

第二,营业税

(一)、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国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通知。

操作流程:以上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单位和个人签订技术合同后,应根据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申请材料清单,携带所需资料到主管税务所办理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申请手续备查。

材料清单所列材料中,除《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业务内容说明》和委托书外,其他材料均可复印并加盖公章。注:此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

持有《受理备案通知书》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取得技术交易收入后的次月月底前,填写《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数据表》,连同结算发票或其他合法结算收入证明复印件一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

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申报材料清单备查

1.北京技术市场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登记的技术合同。

2.北京技术市场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确认的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的业务内容简述。

3、外经贸部出具的《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和《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

4.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委托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北京技术市场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确认的《技术合同技术收入核实表》。

6、与有关部门签订的承担技术项目(课题)的合同、协议、计划书。

7.科技部正式发布的项目文件。

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括原国家计委和经贸委)正式批准或授权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项目的文件。

9.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为国家载人航天工程提供的证书。

1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批准。

11.中央军委总部、各军兵种、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军队各基地单位提供的国防和军品配套开发项目证明。

12.除上述外,其他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

注:1。国内单位或个人所需材料:需提供1、2、5。

2.外国企业或外国个人所需材料:需提供1、2、3、4、5。

3.承担申请国家财政性资金科技项目立项所需材料:应提供6(或7、8、9、10、11)。

4.转让软件著作权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所需资料:1、2、5及国家版权局登记的著作权证书。

免征营业税的技术交易资料清单备查

1.境外企业向境内企业出具的“付款通知书”

2.境内企业银行出具的“付汇通知书”。

3.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数据表。

4.与技术交易有关的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结算发票复印件,免征营业税。

注:1。国内单位或个人取得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收入所需材料:应提供3或4项。

2.外国企业或个人取得技术转让收入所需材料:应提供1、2、3。

3.承担国家财政资金科技项目立项备查所需资料:提供3-4项。

4.转让软件著作权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所需资料:3项或4项。

三。个人所得税

(一)、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转化植物科技成果的形式以股份或投资比例等股权给予个人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个人所得税审核权有关问题的通知》。

操作流程:以上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获奖人员以植物科技成果折股及投资比例的,应在获奖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高新技术成果投资确认书、技术成果评估报告及确认书等有关资料。

第四,地方税

(1)2008年1、1至10、12、31,符合条件的科技园区无偿或通过租赁等方式提供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减免税备案表

2、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二)2008年1、1至10、12、31,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无偿或通过租赁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减免税备案表

2、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