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每天练习一次法律考试【知识产权法】-选择题【8.29】

一、多项选择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以市场价购买乙公司生产的一套设备,双方交付。设备投入使用后,C公司向法院起诉A公司,称该设备属于C公司的专利产品,B公司未经许可制造并销售该设备,请求法院判令A公司停止使用。经查,乙公司侵权属实,甲公司并不知情。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的以下哪种行为是正确的?(2016/ 3 /14)

A.驳回c公司的诉讼请求。

B.判令A公司支付专利许可费。

C.判令甲公司、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判令甲公司先支付专利许可费,再由乙公司赔偿甲方损失。

参考答案

1.检测中心专利侵权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专利纠纷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专利侵权产品,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销售的,且有证据证明该产品的合法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权利人停止上述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的诉讼请求,但被控侵权产品的使用人证明已为该产品支付合理对价的除外。本条第一款所称不知道,是指实际上不知道和不应当知道。本条第一款所称合法来源,是指通过合法销售渠道、普通销售合同和其他正常商业手段获得产品。对于合法来源,用户、承诺销售者或者销售者应当提供符合交易习惯的相关证据?。A项正确,当选。

a可以继续使用,不需要支付费用。特别注意:如果被盗专利不是专利,而是出售了技术秘密,买方并不知情,且已支付合理对价,则应支付费用后再继续使用。(不同原因:专利公开,?偷?说起来容易,所以重点保护善意的买家;而且技术秘密是不公开的。偷?起来不容易,一定要重点保护技术的拥有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技术合同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侵犯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可以在其取得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双方恶意串通或者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侵权的,属于共同侵权,人民法院应当判令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那么已经取得技术秘密的一方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技术合同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可以继续使用技术秘密的人与权利人就使用费的支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处理。使用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拒绝支付使用费的,经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使用者停止使用。人民法院在确定使用费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通常向外界许可该技术秘密的费用或者使用者为获得该技术秘密而支付的费用,并综合考虑该技术秘密的研究开发成本、成果转化应用程度以及使用者的使用规模和经济效益,合理确定使用费。无论使用者是否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人民法院都应当责令其在使用期间向权利人支付使用费。无效合同的使用者向转让人支付的使用费,由转让人返还?。B和D两个错误,没有当选。

因甲方不知情,无意接触,不构成故意侵权,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C项错误,未选。

所以,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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