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阳刚唱汪峰的歌侵权。钢琴师开演唱会,放音乐人的歌赚钱,侵权吗?为什么?

那是合理的。我以前没想过...但如果我这么想,那些写古诗词卖古诗词的不都得给古人烧香磕头吗?结合我们老师的讲课,我目前的理解是,作曲家写的钢琴曲只有一次创作,需要演奏者的演奏来表达其情感内涵。这是二次创作,就是玩音乐(楼主可以知道玩音乐的意思)。如果没有二次创作,作曲家的作品价值就无法实现,作品就无法出版。2.实际上,作曲家写的音乐只是一个手稿,他想让出版社修改和印刷,所以在出版的过程中,他实际上把版权卖给了出版商,购买音乐的人实际上向作曲家支付了版税。这也是为什么我加入的合唱团有时候会从国外买乐谱,或者在演唱国内现代音乐作品时直接向作曲家预定未出版的原版乐谱,而老师说这些乐谱是不能抄袭的。如果楼主是学音乐的,就算你在网上搜一些欧美音乐的原版伴奏谱,也会发现买原版谱的价格很贵。你明白我说的吗?

对于旭日阳刚侵权,这是因为流行歌曲不像古典音乐那样需要乐谱。多听几遍音乐,下一次伴奏或者自己做一个伴奏,基本上就可以把这些歌翻唱再录,听旋律挑出音乐,也没有向原作者支付版税的过程。你见过能谱第九交响曲的人吗?(pa spectra请楼主自行百度)而且汪峰本人是原创歌手。他的歌在版权未出售的情况下,默认由他自己演绎。别人唱他的歌怎么盈利?

现在中国流行乐坛侵权非常严重,网络歌曲的版权只有50%,这对于那些花了很多心血创作歌曲的人来说,其实是非常不公平的。所以还是有很多侵权的,让我好生气!如果这些原创作者连自己的权益都保护不了,那你想想,谁还会花大力气去创作家喻户晓的佳作,谁还会愿意花大力气去推动流行音乐的发展,那以后中国的流行音乐会是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