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是什么意思?

您好,缓刑是依法暂不执行刑罚,给予一定的试用期,由公安机关考察,单位或基层组织配合,对犯罪人进行考验的刑罚公告制度。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只有在适用缓刑不真正危害社会的情况下,才能宣告其缓刑。

1.缓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意味着暂缓执行。对经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因符合法定条件而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分子,暂缓执行刑罚的制度。缓刑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增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死刑,不适用于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累犯以及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二、缓刑的对象

一、缓刑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二是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已判处的刑罚不会再次危害社会的;

第三,罪犯不是犯罪集团的累犯、首要分子。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罪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原判刑罚的附条件不执行,决定了缓刑只能适用于罪行轻微的罪犯。罪行的严重程度与对罪犯施加的惩罚的严厉程度相称。我国刑法之所以规定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少,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由于罪行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不列为缓刑的对象。对于罪行较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法院不仅根据犯罪的性质作出具体量刑,而且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予以惩罚,因此管制刑被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期限而不是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法定刑虽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具有减轻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会危害社会。这是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就是说,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说明不会再次被拘留或者危害社会,不能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只能是法官的一种推测或预判,而这种推测或预判的依据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较轻属于已经实施犯罪的范畴,主要表现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从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性两方面综合判断。犯罪人在悔罪中的良好表现属于犯罪发生前的范畴,主要表现为犯罪人再犯的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犯罪后的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进行判断。

(3)罪犯不是累犯。累犯具有持续性、主观性和恶性,有再犯的危险。适用缓刑很难防止再犯。因此,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将刑法(修正案八)第七十四条修改为:“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