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专利归谁所有?
二维码长虹发明的“中国”;这项专利属于中国。说起二维码,并不新鲜;1994日本人袁长虹发明了二维码;发明的初衷不是为了移动支付;而且便于汽车零部件的管理。被称为二维码之父的袁长虹首次接受中国媒体采访。采访中,他坦言没想到二维码会应用到移动支付领域。
二维码刚推出的时候,并没有得到日本的重视。二维码的发明者当时虽然申请了专利,但是并没有发现二维码所蕴含的商机,所以主动放弃了使用权。二维码被搁置了。
出人意料的是,二维码的巨大市场价值被一个中国人发现了,他就是伊瑞创业公司的创始人王跃。在日本工作了一年多,接触二维码,思考了15天,王跃决定回国创业。
2002年,王跃创办伊瑞公司,联合一批毕业于北大、清华、哈工大的优秀工程师,研发出全球首个手机二维码引擎。2003年获得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二维码快速阅读引擎,申报了条形码阅读方法及装置国家专利;2005年参与制定中国二维码标准,现已成为ISO的国际标准。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第八条。除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与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被批准后,申请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