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法》)对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有哪些规定?

关于我国侵权行为法适用的规定;

(1)一般涉外侵权行为法适用原则: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发生地法律。如果双方在同一国家有相同的国籍或住所,也可以适用双方本国或住所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2)涉外侵权特别法的适用规则:

(一)船舶碰撞:船舶碰撞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公海船舶碰撞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无论同一国籍的船舶在何处发生碰撞,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均适用船旗国的法律。

(2)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造成的损害:民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造成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发生地法律。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中国确定一般涉外侵权债务法律适用的原则:

(1)侵权行为地法原则。侵权行为发生地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发生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两者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

(2)当事人的* * *属于属人法原则。这是互补原则;

(3)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原则的重叠适用。这是一个特殊的原则。

扩展数据:

行为分类

(1)按组成元素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自己的过错直接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因此适用民法中的一般责任条款。

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没有过错,但根据民法的特殊责任条款或特殊民法应当承担责任的行为。

(2)按侵权对象分

侵犯财产权:包括侵犯财产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侵犯人身权利:包括对他人身体和心理的侵犯。

(3)按照造成危害的人数。

个人侵权行为:只造成一个人的侵权行为。

* * *侵权行为:造成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根据行为的性质

积极侵权行为:是指以积极行动的形式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不作为侵权: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承担责任

实施行为的人有过错,或者虽然没有过错,但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行为人在实施某一行为时就知道该行为的危害后果,或者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是已经预见而信赖而避免。

比如出版社或者个人明知作品有著作权,或者不认为自己没有著作权,但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出版该作品。这种故意或者过失是过错,所以有侵权的条件。

如果甲出版社在不知道乙作者有担保的情况下出版乙作者的作品,然后甲作者主张乙作者的作品是侵权产品,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并调查核实,出版社没有过错,通常只有乙作者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出版社不停止出版,在作者B的作品确实是侵权产品的情况下,出版社也有过错,因此与作为侵权人的作者B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外,如果法律明确规定行为人即使没有过错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行为人也是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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