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楼法院王浩法官的现状

南京鼓楼法院法官王浩的现状并不理想。因为“彭宇案”,她失去了晋升的可能,只能从事与司法相关的边缘工作。

2006年南京“彭宇案”法官王浩。由于本案审判结果对社会影响较大,此人备受关注。王浩是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彭宇案”的宣判和他的言论引起了巨大的舆论压力。为了应对冲击,他先被调到法院知识产权科,后被调到鼓楼区一江门街道办,现在在一江门司法所工作。

一江门司法所位于一个破旧的居民胡同里。它看起来相当古老,甚至一些当地居民都不知道这里有一个司法办公室。从受人尊敬的法官变成边缘部门的公务员,失去前途,王浩法官应该会后悔当初的言论。

彭宇案简介

2006年6月20日上午,165438+引发了一场极具争议的民事诉讼。徐寿兰老人在水西门广场的一个公交车站被撞倒,骨折。徐寿兰认出袭击者是彭宇,一个刚下公共汽车的年轻人,但彭宇否认了这一点。

最终双方在二审期间达成和解协议,以和解结案。和解撤诉后,彭宇还表示,在2006年6月165438+10月发生的事故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

彭宇与徐寿兰达成的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彭宇一次性赔偿徐寿兰一笔钱;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广播、报纸、出版物、网络等)上披露相关信息和对本案做出相关评论。);双方撤诉后,不再执行鼓楼区法院一审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