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股权分配。
法律分析:
经双方协商确定的,技术提供者需要评估价格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通过评估分配,评估技术方的技术在市场上的价值,支付多的一方占股比例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的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评估方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约定。
第十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确需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