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和标志是一回事吗?

什么是标志?

标志、标识、商标是现代经济的产物,不同于古代的印记。现代标志承载着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综合信息传递的媒介。标志作为企业CIS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形象传播过程中使用最广泛、最频繁、最关键的元素。企业强大的整体实力、完善的管理机制、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都蕴含在标志之中,通过不断的刺激和反复的刻画,深深地留在受众的心中。

标志设计通过特殊的图形将具体的事物、事件、场景和抽象的精神、理念、方向固定下来,使人们在看到标志的同时自然联想到标志,从而对企业产生认同感。标志与企业的运作密切相关。标志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广告宣传、文化建设和对外交流中必不可少的元素。随着企业的成长,其价值也在不断增加。有人曾断言:“即使可口可乐的所有资产被一把火把烧掉,可口可乐也能凭借它的商标重新站起来”。因此,有长远眼光的企业非常重视标志设计,了解标志的作用。在企业成立初期,一个好的logo设计无疑是未来无形资产积累的重要载体。如果没有一个能够客观反映企业精神和行业特点,并具有科学美观的造型的标志,那么在企业发展和做出改变和调整时,就会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中国银行更换标识后,更换的户外媒体在全国范围内被下架,损失2000万。

董熙致力于企业logo、商标、形象体系的建立,采用国外先进的开发流程,汇聚各方面专业人士,从前期调研、讨论分析到设计开发、后期服务,为您打造适合企业的金牌logo。董熙有丰富的标志设计经验。“首信集团”、“中水股份”、“华耐陶瓷”都是我们的代表作。东西方结合中国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开发出适合中国企业的优秀标志。我希望我们能建立合作,为贵企业的发展尽一份力!

二,标志的作用

1.识别

识别是企业标志的重要功能之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加剧,大众面对的信息纷繁复杂,各种logo商标符号数不胜数。只有特色鲜明、易于识别和记忆、寓意深刻、造型优美的符号才能在同行中脱颖而出。可以区别于其他企业、产品或服务,让受众对企业留下深刻印象,从而提升标志设计的重要性。

2.领导力

标志是企业视觉传达要素的核心,也是企业传播信息的主导力量。在视觉识别系统中,标志的形状、色彩和应用方式直接决定了其他识别要素的形式,其他要素的建立都是围绕标志进行的。标志的主导地位是企业经营理念和活动的集中体现,贯穿于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具有权威性的主导作用。

3.身份

标志代表了企业的经营理念、文化特征和价值取向,反映了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经营理念,是企业精神的具体象征。公众对企业标志的认可,就相当于对企业的认可。标识不能脱离企业实际,违背企业宗旨,只流于表面形式,失去标识本身的意义,甚至对企业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4.大部分

随着企业的运营和企业信息的不断传播,标志所代表的内涵也越来越丰富。企业的经营活动、广告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都会被大众接受,并通过对标志的记忆在脑海中刻画出来。在很长一段时间后,当大众再次看到该标识时,会想到自己购买过的产品和接受过的服务,从而将企业与大众联系起来,成为连接企业与受众的桥梁。5。创新logo确定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代、历史潮流和社会背景的变化,原来的标志可能已经不适合现在的环境。如“壳牌石油”和“百事可乐”,就是生动的例子。经营方向和接受群体的变化也会使logo有创新的必要。简而言之,标志总是适合企业,并与商业活动的重要元素紧密结合。

三、标志设计流程

1.调查和分析

Logo Logo不仅仅是图形或文字的组合,更是企业根据其结构、行业类别和经营理念,并充分考虑到logo所接触的对象和应用环境而制定的标准视觉符号。在设计之前,首先要对企业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包括经营战略、市场分析和企业高层领导的基本意愿,这些都是标志设计开发的重要依据。了解竞争对手也是重要的一步。标志的重要作用,即识别,是基于对竞争环境的充分把握。

2.要素挖掘

因素挖掘是设计和开发的进一步准备。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提取标志的结构类型和色彩取向,罗列标志的精神和特征,挖掘相关的图形元素,找到标志设计的方向,使设计工作有的放矢,而不是漫无目的的文字和图形的组合。

3.设计和开发

对企业有了全面的了解,对设计要素有了充分的把握,就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方向进行设计开发工作。通过设计师对标志的理解,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运用不同的表达方式,将设计元素融入到设计中。logo一定要寓意深刻,特色明显,造型大气,结构稳定,适合企业,避免俗套或大众化。不同的标志所反映的重点或面貌会有所不同。经过讨论、分析或修改,找出适合企业的标志。

4.标记校正

在提案阶段确定的logo在细节上可能并不完美。经过对标志的标准图、尺寸修正、黑白应用、线条应用的修改,标志的使用将更加规范,在不同的环境下使用也不会丢失标志的特征和结构,达到统一、有序、规范的传播。

什么是商标?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15条的规定,商标的定义是:“任何能使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别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或标记组合,都应能构成商标。”由此可见,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如人类医学上使用的同仁堂商标,民航服务上使用的凤凰商标等等。商标是一种标记,但它不同于标志。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标志才可以作为商标。

从世界各国对商标的规定来看,一个商标应符合以下条件:(1)商标必须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相关联;(2)商标必须是可见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3)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只有具备这些要素的标志,企业的商品或服务才能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因此,“商标”完整的法律定义应该是:商品或商品的生产者(包括制造、加工和选择)和经营者在包装和容器上使用的用以区别自己的商品/服务于他人的显著性文字(包括字母和数字)、图形、线条、立体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