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著名文化创意纪念品被判刑。你买了什么?
一些来北京的游客,会从名校购买带有创意学校注册商标的钢笔、书签、校徽等文化创意纪念品。但是市场上一些所谓的名校纪念品可能是未经授权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销售假冒名校的文化创意产品,被北京市检察院起诉...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发布《知识产权与服务科技创新检察白皮书》,公布了林等十起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林某雇佣被告人刘某、郑某在北京市海淀区销售使用两所著名高校注册商标的商品时,被公安机关查获,起获大量钢笔、书签、校徽等使用权利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结果发现,涉案商品未经权利人授权生产或销售,产品外观、材质不一。它们是伪造的注册商标,涉案物品总价值超过80万元。
经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判处刘和正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据了解,此案是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受理的首例涉及文化创意品牌和商标的刑事案件。针对文化创意产品种类新颖、审批范围复杂等特点,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打了几十个电话相互沟通,对每个商标进行了当面核实。每个产品的审批范围都明确规定了每个产品的上市日期。该案的成功办理,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知识产权保护职能,优化文化创意纪念品市场环境提供了有益借鉴。
有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擦亮眼睛,谨防相关诈骗,发现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